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兰州城市学院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8年第15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兰州城市学院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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