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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学生赴台湾万能科技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时间:2015-05-20 来源:兰州城市学院国际交流处 作者:

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与台湾万能科技大学达成的长期合作协议,我校拟选派学生于2015年秋季学期赴台交流学习一学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我校在籍的全日制一年级和二年级本科学生;
    (2)政治素质高,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进取心和责任心;
    (3)符合合作学校规定的申请条件;
    (4)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处分记录;
    (5)身体健康,能顺利完成赴台学习交流任务;
    (6)具有在国(境)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已缴清应缴给学校的各项费用;
    (7)本人自愿申请,学生家长同意,家庭经济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赴台学习的学费、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的生活费、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及其它杂费。
    二、选派规模及方式
    1、计划选派规模
    拟选派20名学生,具体派出人数以万能科技大学实际接收学生人数为准。
    2、选派方式
    有意参与该项目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表,所在院系审核后将申请表报送国际交流处,由国际交流处提交相关部门及学校审批。
    三、培养方式及学籍管理
    学生赴台交流学习,申请就读的专业必须与本校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跨专业申报。所修学分应与本校本专业同期所修学分相等同。
    学生交流学习期间保留学籍,相关管理按《兰州城市学院出国(境)留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我校认可学生在台湾高校学习交流取得的课程成绩及学分。返校后,待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认定学生成绩和学分后,由二级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登录学生成绩,如因各种原因无法登录,则将成绩单原件装入学生档案中。学生返校完成学业,毕业时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
    四、所需材料
    1、请仔细阅读《兰州城市学院出国(境)留学生管理规定(试行)》(附件1)和万能科技大学招生信息(附件2),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交《兰州城市学院在校学生出国(境)申请表》(附件3),院系出具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于6月5日前报至国际交流处。 
    2、被录取的学生需自行前往国际交流处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台湾万能科技大学需要的其它材料。
   五、其他
    1、赴台交流学习的学生需在项目结束返校后提交书面报告,并由国际交流处报送至甘肃省台办备案。
    2、万能科技大学网址:
 
             2.  万能科技大学招生信息
             3. 兰州城市学院在校生出国(境)申请表.doc    
 
 
                             国际交流处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