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教辅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及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现组织更新和增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仔细阅读文件中的申报条件及要求,并将通知和附件及时传达至每位教职工,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进行申报。
二、符合申请条件且有申报意愿的教职工请按照相关要求填写附件2:《专家推荐信息表》,并于2023年1月9日(周二)10:00前报送至国际交流处,电子版发至邮箱csxy-88@163.com。
请按时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魏 葳
电 话:0931-5108327 18481400863
国际交流处
202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