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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甘肃省教育厅《转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0-12-30 来源: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 作者: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转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请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文件及附件予以转发。请各相关学院及部门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着重了解附件中规定的人才选派方式及注意事项并及时通知相关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考虑到申请人选最终须经学校研究确定并报教育厅审核,故请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务必将申请人员相关材料最晚于2021年1月5日(星期二)中午下班前报送至国际交流处,逾期将不予受理。谢谢合作。

 

联系人:魏葳

电 话:5108327

                     国际交流处

               2020年12月29日